一、申领时间:2022年3月16日—2022年5月16日
二、补贴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内)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备注: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以及在单位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不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年龄为准)。
五、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仅首次申领需要提供,往年已申领过社保补贴的人员无需提供);
3、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发票(2021年度);2021年度医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仅申领医疗保险补贴需提供)。
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非中国银行银行卡的请提供本人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6、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7、《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证(红皮)复印第一、二、三、十六页一份;国证(绿皮)复印第二、五、六、九页一份;
六、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具有漳州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即出生日期1960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即出生日期1970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③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以农业局和国土局认定在册为准)。
(2)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①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以上九种对象若以法人身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截至2021年未注销的,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七、办理地址:
1、补贴办理地址:角美镇文圃大道中国银行社保卡一楼 6777061。
2、就业创业证办理地址和电话:(角美动车站对面)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动保障所窗口,电话:6775060。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