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行审规〔2022〕1047号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165号《关于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东美村、沙洲村、课堂村、福井村(主管部分)二阶段整治工程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实施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东美村、沙洲村、课堂村、福井村(主管部分)二阶段整治工程。拟核准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东美沙
洲村、课堂村、福井村(主管部分)二阶段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美村、沙洲村、课堂村、福井村
拟用地面积(公顷):该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218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1.1543公顷(耕地0.9582公顷,园地0.0063公顷,草地0.0204公顷,其他农用地0.1694公顷,含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0.0639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拟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10座,总占地面积12182平方米。其中东美村:番仔楼污水处理站506平方米,200m³/d,山腰污水处理站448平方米200m³/d,肖井污水处理站640平方米,400m³/d,东美村污水处理站536平方米,300m³/d。沙洲村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969平方米(1座300m³/d),课堂村污水处理站853平方米,200m³/d。福井村:培厝污水处理站1281平方米,50 m³/d,大阪社污水处理站1646平方米,200m³/d,田边社污水处理站1379平方米,150m³/d,亭头社污水处理站3924平方米,100m³/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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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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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