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上级审计机关认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印发实施的《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漳台管办〔2018〕89号)《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漳台管办〔2021〕6号)等2份文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为此,该2份文件的2个起草单位区经发局、区建设局会同区办公室、区财政局、角美镇人民政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该2份文件进行修改,并经主任办公会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漳台管办〔2018〕89号)中第二大点第二小点中的“2.个人所得税补助”的全部内容。
(二)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漳台管办〔2018〕89号)中第二大点第三小点中的“3.税收贡献奖励”的全部内容。
(三)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漳台管办〔2021〕6号)中第一大点第二小点中的“(二)奖补额度”的全部内容。
(四)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漳台管办〔2021〕6号)中第三大点第一小点中的“(一)鼓励建筑企业发展壮大”的全部内容。
(五)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漳台管办〔2021〕6号)中第三大点第四小点中的“(四) 支持本区企业优先承接区内工程”的全部内容。
(六)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漳台管办〔2021〕6号)中第三大点第五小点中的“(五)鼓励企业依法纳税”的全部内容。
(七)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漳台管办〔2021〕6号)中第五大点第三小点的全部内容。
三、实施时间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调整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等2份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区经发局
联系人:方春毅
联系电话:6777312
(相关文件:漳台管办〔2018〕89号)
2、联系单位:区建设局
联系人:方江彬
联系电话:6770217
(相关文件:漳台管办〔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