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漳台管规〔2023〕7号
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区管委会及办公室制发的涉及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台管〔2013〕8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转岗处置补偿奖励方案>的通知》(漳台管〔2020〕57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该2份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