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财〔2024〕1号
区属各预算单位、角美镇政府: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及强化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范管理,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2024 版)>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闽财购函〔2024〕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2024 版)>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闽财购函〔2024〕3号)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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