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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台商投资区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2.0”实施方案》
2024-03-13 16:35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近日,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台商投资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2.0”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常态化,推动我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再优化、再提升,根据《漳州市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2.0”实施方案》(漳政办〔2024〕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由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围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策划、加快前期、加速突破,全链条打通实施路径,推动我区“拿地即开工”审批成为新常态,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新建的一般性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有条件、有需求、有意愿的建设项目参照实施(特殊项目除外)。

(三)实施原则:明确坚持3个原则:一是高效运行、坚持多部门联动,突出“策划先行、并联协同、容缺受理、模拟审批、交地发证、拿地开工”要领,保障“拿地即开工”各流程环节系统高效运行;二是承诺守信,指导项目投资方签署“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书,承诺加强企业资金、人力等要素投入;三是审批互认,坚持“拿地审批同步走,模拟办件一路行”的原则,各审批部门视同该项目已取得土地批准手续,审批部门模拟办件结果共享互认。

(四)提升措施提出“10+4”项创新举措(包括10项改革性措施、4项鼓励性措施)。10项改革性措施分别是①纳入综合性考评(相关指标已明确纳入漳州市“七比一看”竞赛活动和市对县区“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内容,区效督办加强跟踪督办,以评促优,保障政策落实);②纳入招商约定条件(纳入产业项目投资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服务专班,制定“两单一表”,建立会商制度,共同推动问题解决,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效果);④强化服务保障(多部门联动,定期会商协调解决建设场地和审批服务辅导等项目前期问题);⑤优化流程环节(推动增量用地项目报批流程时限再压缩,实现土地报批、供应总历时1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行的项目报批总历时90个工作日内完成);⑥强化前期策划会商(通过工程项目前期会商平台协同各相关部门提前开展空间合规性审查);⑦强化模拟审批应用(明确模拟审批结果可作为施工图正式审查的依据);⑧支持总平面图要素审批(允许建筑单体及管线规划设计先行容缺,实行告知承诺制);⑨支持建筑立面承诺备案;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托各种信息载体扩大宣传面)。4项鼓励性措施分别是①鼓励优先推动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存量用地推行“拿地即开工”;②鼓励推进“区域评估”;③鼓励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④鼓励推进“标准地”出让。

(五)工作流程结合实际,优化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土地出让前、土地出让中、土地出让后的详细实施路径,从前期招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两单一表”、场地要素保障到项目策划生成、方案施工图纸设计、模拟审批、施工图审查再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农转征收报批、土地出让方案制定再到土地挂牌出让、正式审批提前介入、多证齐发等关键性工作内容入手,明确政府部门和意向企业在各个阶段需要推进哪些工作、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前后环节如何并联衔接、政企双方如何配合等。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土地出让前

①区招商服务中心与意向企业确定项目地块,应联合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根据项目前期征迁、地块平整等“净地”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土地出让时间安排,初步确定是否可实行“拿地即开工”,并将确定后的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拿地即开工”领导小组,同时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书。

②“拿地即开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成立项目工作服务专班,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咨询、服务、辅导,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根据各自职责明确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制定“拿地即开工”项目“两单一表”,并汇总推送至区效督办。

③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启动项目前期策划会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报批等工作。

④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前期策划生成结果,先行提供用地红线图、现状地形图、市政管网图等数据资料和规划意见函(明确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建设规模控制指标)给项目投资方开展规划方案设计。

⑤区审批局提前指导项目投资方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节能、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内容;指导项目投资方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照现行审批要求提交模拟审批申请,并视为已取得土地批准手续,对拟出让地块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开展实质性预审查、公示和模拟办件(加盖模拟审批专用章),模拟办件结果可直接作为施工图正式审查的依据。

⑥拟出让地块须具备征、供条件,项目所在地须强化要素保障,提前做好土地前期征迁等“净地”工作,保障企业动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污水排放和进场勘察等基本条件。

⑦施工图勘察设计过程中,区经发局联合区行政审批局主动协调勘察设计单位进场勘察,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区建设局主动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图审公司提前开展施工图审查。

⑧对拟出让已征未报批的增量用地,在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区自然资源局(报区管委会同意后)同步组织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待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后,立即开展土地农转征收报批工作;待收到省政府批准文件后,立即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同步组织开展土地出让方案预研究。

2.土地出让中

①土地农转征收报批工作完成后,区自然资源局(报区管委会同意后)限期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及时开展土地出让方案的公告发布、挂牌、出让后公示等程序。

②区建设局指导项目投资方在土地挂牌出让期间,同步开展施工、监理等单位选择、确定和有关合同签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告知等工作。

③区审批局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准备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材料和施工许可相关合同(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合同)信息归集,在土地摘牌前完成资料预审;提前开展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申报资料预审和告知。

④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交地即交证”有关规定,提前指导企业准备不动产办证相关材料并完成资料预审。

3.土地出让后

①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区自然资源局提前告知区审批局同步向项目业主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区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做好指导,提醒跟踪企业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原则上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交地确认书。

③交地确认书签订后,项目业主向区审批局提交“一站式报件”申请,区审批局做好重点项目帮代办等服务指导,鼓励企业采用“全程网办”方式报批,原则上在交地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多证齐发”。

④区不动产登记处按照“交地即交证”有关规定,合理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及时核发《不动产权证》;区审批局根据业主提交的模拟审批转正一致性申请材料及人防、消防、施工许可等相关必需材料,将模拟审批结果直接转成正式批复文件(不再重复批前公示),当天办理人防审批、消防设计审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解读机构:漳州台商投资管委会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何彩霞

电话:0596-67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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