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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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2024-05-22 16:25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准确、客观反映漳州台商投资区土地市场的地价变化趋势和价格定位,保证漳州台商投资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适合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相关技术规程,漳州台商投资区开展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主要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

(三)《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

(四)《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三、适用范围

漳州台商投资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东至角美镇行政区边界,西至江东良种场村道,南至厦漳同城大道,北至经二路,面积约为77.1742平方公里。

四、主要内容

2022年1月1日为本轮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土地平整)。

(一)商业服务业用地:标准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二)居住用地:标准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70年;

(三)工矿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五)仓储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六)公用设施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八)交通运输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九)特殊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五、明确实施期限

本成果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从2024年5月1日起至下一轮成果政府公布之日。原《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漳台管综〔2021〕4号)自本公告施行后废止。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黄水鹏

联系电话:0596-67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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