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漳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漳台管办规〔2024〕2号
角美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现决定对《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台管办规〔2024〕1号)文件予以废止。文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角美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现决定对《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台管办规〔2024〕1号)文件予以废止。文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