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田里村龙士305号工人赵亚光安装开关时触电,送至厦门长庚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漳州台商投资区“8·1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2023年9月15日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各相关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区安办于2024年7月2日成立漳州台商投资区“8·10”一般触电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由区安办主任刘志平任组长,成员由角美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经发局、公安分局、工会、角美供电所等部门组成。
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郑卯成,漳州梦尚门窗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处理建议:雇用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赵亚光和段天明进行电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对郑卯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闽0681刑初231号)。
三、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角美镇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建章立制。研究制定《角美镇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角安委〔2023〕14号),要求各村(居、场)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巡查,全面彻底排查;各成员单位按照常态化督查机制、日常举报机制、联合监督制、责制,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二是2023年9月27日,角美镇召开“8·10”一般触电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通报警示教育大会,对田里村党委、村委会主要负责人黄亚尾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并结合“一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部署各村(居、场)、各部门按照《角美镇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风险化解到位,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8·10”事故发生后,田里村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4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6个,已督促整改26个。并督促辖区20家小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公开承诺书》,11家小微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进一步督促做好厂房出租管理,避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厂房用于生产。
(二)田里村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进行小微企业排查工作,并对未登记到位的小微企业(漳州市翔顺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市君铭志工贸有限公司等)进行登记,做好一企一档;二是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4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6个,已督促整改26个,并督促辖区20家小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公开承诺书》,11家小微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要求经营者和生产者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排查并整改,加强配合厂房用地管理,避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厂房用于生产;三是将根据《角美镇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工作要求,落实动态化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与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
事故评估组相关成员于2024年7月11日前往田里村龙士305号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经与角美镇一同核实漳州梦尚门窗有限公司已搬离该厂房。
三、评估结论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本起事故中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处理到位;事故发生单位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漳州台商投资区“8·10”一般触电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评估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