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自然告〔2024〕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依申请为“美润佳园未安置店面”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补办出让单位 |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块位置 | 漳州台商投资区桥头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补办出让面积(平方米) | 5031.75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 至2055年4月13日日止 | 补缴出让金(万元) | 4546.85 |
备注 | 本次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城市基础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侨兴街148号
邮政编码:363107
联系电话:0596-6718400
联 系 人:黄先生
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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