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医疗机构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漳台社卫医罚字〔2024〕008号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惠祥诊所未取得诊所备案核准在未经核准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案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惠祥诊所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惠祥诊所在后门对面4单元二楼设置输液室,场所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于2024年6月17日接诊两名患者,其中一名叫黄宝福开了甲硝唑、头孢曲松钠、地塞米松、赖氨匹林、清开灵等输液药品;另外一名叫潭家礼开了甲硝唑、赖氨匹林、氨溴索、头孢曲松钠等输液药品。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第二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及根据漳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履行期限:15天 |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日期:2024年9月14日 |
漳台社卫医罚字〔2024〕009号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旺文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旺文内科诊所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旺文内科诊所将医疗垃圾桶套黑色垃圾袋盛放生活及医疗垃圾还存在针头、安瓿瓶放于纸盒子中,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中。 |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以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履行期限:15天 |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日期:2024年9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