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工作站
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档案接收服务;
(二)档案转递服务;
(三)档案资料复印服务;
(四)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
(五)档案资料查阅服务;
(六)档案资料借阅服务;
(七)医社保借阅档案服务;
(八)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服务;
(九)政审(考察)服务。
二、受理渠道
可通过小程序、闽政通、微信公众号、网页端、线下窗口等多种方式办理。
(一)网上登入
1.微信小程序-【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2.闽政通APP-【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3.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服务大厅
4.网页-【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rsda.com)
(二)线下窗口办理
1.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人的全文手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的签字及手印)、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函件中指派专人办理的:需提供函件原件、专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线下窗口办理还需提供以下业务流程中所提及的相关材料原件。
三、业务流程
业务一:档案接收服务
1.申请条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辖范围内的流动人员。
2.提交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户籍所在地隶属漳州台商投资区管辖人员:*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管辖内人员:*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交证明(现单位)(现单位需与本中心签订单位代理协议);
(3)现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另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1)本工作站出具《调档函》,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2)本工作站审核到档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入库,反之进行退回处理。
4.承诺时限:
(1)本工作站在收到调档申请3个工作日内开具调档函或拒绝接收档案;
(2)本工作站在收到档案5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入库或退档。
业务二:档案转递服务
1.申请条件:档案在本工作站保管的流动人员。
2.提交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调档函内容应包含调档事由;调档单位全称、单位(机要)地址、单位联系电话;调档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3.办理流程:本工作站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对符合转递规定的,予以转出;
(2)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承诺时限:收到转递申请15个工作日内将档案转出或拒绝转出档案。
业务三:档案资料复印服务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提交材料:
(1)复印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成绩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工资(行政)关系介绍信、职称材料以及履历表中记载亲属关系的材料:
提供复印档案资料的相关凭证(内容包含复印事由、复印具体内容、被复印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复印材料超过所述范围,应提供相关说明;
(2)复印《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函)内容应申明事由、复印内容、被复印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指派专人的,需包含指派人信息等。
3.办理流程:本工作站审核提交材料,判断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被复印条件。
(1)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原件,本工作站提供档案复印服务;或者网上申请档案资料复印服务,邮寄(到付)/窗口领取;
(2)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反馈具体原因。
4.承诺时限:收到档案资料复印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四: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材料是否合规、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2)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因无法提供原始材料而提供复印件的,由材料形成部门(含档案馆等原始材料保管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流动人员签字后予以收集、鉴别、归档;
(3)使用电子印章的纸质文本材料,有条件的应同时提供材料形成单位加盖实体公章的函件、文件、公告或说明,说明内容包含电子印章的启用时间、适用范围、效力及印模样式等;
(4)每个阶段的学籍档案材料均应由材料形成单位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材料形成单位有关部门公章;
(5)归档材料内容具体参照《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闽人社办﹝2022﹞153号)文执行。
2.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归档材料原件。
3.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本工作站提交归档材料。
(1)属于归档范围的,工作人员将档案材料归入档案;
(2)不属于归档范围的、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4.承诺时限:立即办结。
业务五:档案资料查阅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审核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提交材料:
(1)查阅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事由,注明指派查档人姓名,有效证件号及查阅对象姓名、有效证件号;附查档名册的,查档名册应加盖查阅单位公章);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3.办理流程:
查阅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介绍信及查阅申请表至人才工作站查档。
注:查阅人的有效证件不仅限于身份证,还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员武装警察警官证及其他身份证件。
4.查阅注意事项:
(1)查阅人员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查阅人员禁止擅自拍摄、复印档案内容;
(3)查阅人员需在本工作站指定的阅档区,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不得将档案携带出室外;
(4)查阅人员需遵守本人才工作站查阅档案的其他有关规定。
5.承诺时限:立即办结。
业务六:档案借阅服务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提交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就业报到证借用:
*关于需要借阅档案资料的相关凭证(内容包含借阅事由、借阅内容、被借阅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填写《档案材料归还承诺书》,写明承诺归还期限并盖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借用(仅用于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借函),
内容应申明事由、被借阅人姓名、指派专人的需包含指派人信息等;*填写《档案材料归还承诺书》,写明承诺归还期限并盖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本工作站审核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借阅条件。
(1)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在线上提交申请或按照预约办理时间,前往窗口提交材料原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
(2)审核不合格的: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归还借阅资料:归还材料时须由借阅单位密封盖章,提交至本工作站审核无误后存档(个人或其他单位切勿拆封)。
5.承诺时限:收到档案资料借阅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七:医社保借阅档案服务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提交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医社保机构开具的借阅凭证(内容应包含借阅原因;被借阅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借阅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2)*填写《档案材料归还承诺书》,写明承诺归还期限并盖章。
3.办理流程:本工作站审核档案是否具备借阅条件。
(1)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在线上提交申请或按照预约办理时间,前往窗口提交材料原件,办理医社保档案借阅。
(2)审核不合格的: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归还档案:归还材料时须由借阅单位密封盖章,提交至本工作站审核无误后存档(个人或其他单位切勿拆封)。
5.承诺时限:收到医社保借阅档案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八: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服务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提交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出具证明的相关凭证(内容应包含出具证明材料事由、存档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
3.办理流程:
(1)本工作站审核档案资料中是否具备出具相关证明条件;
(2)审核合格的:依据存档情况、记载出具电子证明或纸质证明;
(3)审核不合格的:档案里缺乏相关材料无法开具证明的,根据审核反馈结果前往窗口补充相关材料,方可开具相关证明;无法开具证明的,反馈原因,不予办理。
4.承诺时限:收到证明开具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业务九:政审(考察)服务(需到窗口办理)
1.审核要点:申请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清晰有效。
2.上传材料(*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1)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
*由省、市外事办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所在单位签注意见;
*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2)办理升学政审
*升学政审申请表。
(3)办理入党政审
*发展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审函。
(4)办理其他政审
*政审单位出具的政审函、政审(录用)表格。
3.办理流程:本工作站审核档案记载信息是否具备出具政审(考察)证明条件。
(1)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预约办理时间,前往窗口提交材料原件,本工作站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政审证明或填写政审表格;
(2)审核不合格的:档案里缺乏相关材料无法开具政审(考察)证明的情况,根据审核反馈结果前往窗口补充相关材料,方可开具政审(考察)证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
4.承诺时限:收到政审(考察)服务申请3个工作日内反馈。
以上各项业务如遇政策变动,以最新政策为依据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596-6862325 监督电话:0596-666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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