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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2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区有关统计数据,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报告全文在“国家级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府网站(tiz.zha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大道1号,邮编:363107,电话:0596-6785131,传真:0596-6773878,电子邮箱:xxxc4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提高公开质效和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新闻报道等政务信息2921条,通过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公众号发布信息2108条。全年围绕我区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5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做到依申请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交的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错敏词和隐私排查,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与保障公民个人隐私安全。及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2024年制发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份,废止5份,根据有效期自动失效9份,另因《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龙政综规〔2023〕4号)文件废止清理1份。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账号10个,提高权威政府信息抵达率和影响力,助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2024年底,“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已达61921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城乡规划、征地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优化设置自然资源领域栏目,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推进村务公开落实,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村务公开栏及暖心阳光群财务公示工作。公开公示村务、“三资”管理等相关信息1.67万余条,开展直播687余场次,回复及解决民生类诉求达728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开展全区舆情引导、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持续加强对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抽查、季度检查,加强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5

7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1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12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新媒体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部分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实时动态监管,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4年,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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