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128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经角美镇推荐上报,区乡村振兴办核查,拟推荐角美镇锦宅村为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培育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乡村振兴办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5日
公示电话:6776079
邮箱:zztstzqxczxb@163.com
地址:角美镇人民政府五楼农林水局(区乡村振兴办)
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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