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闽政办﹝2008﹞28号,闽政办﹝2011﹞12号,漳政综﹝2008﹞132号,龙政综﹝2012﹞259号,漳台管专﹝2015﹞ 100号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纪要,漳台管﹝2018﹞96号,漳台管办﹝2019﹞34号文件规定,对漳州台商投资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对象的补助,现有东山村、田里村、锦宅村3个村经各个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被征地农民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公示名单(110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5日
受理电话:678731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通讯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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