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依据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农综〔2025〕11号)
二、补助对象
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种植村集体组织。
三、补助内容
支持道地药材、漳州地方特色药材品种、国家药典品种,种源需通过科研院校或行业专家鉴定。具备绿色防控、生态种植等条件,执行中药材种植或初加工技术标准,产品可追溯。对基地提升改造、新增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视频图像采集远程监控系统、生态远程监测系统、病虫害绿色防控系统、仓储设施等予以立项补助。
四、补助标准
原则上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200亩以上,1-2个中药材品种,补助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补助给予每个基地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评审合格后,2025年全市评选10个市级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同一个中药材品种原则上只补助1-2个基地。新增设施已享受过政府相关项目扶持的,不予奖补。
五、申报程序
(一)业主申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认真组织编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县级审核: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林业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联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
(三)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林业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网络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文下达项目资金。
六、申报时间
每年9月30日前。
附件: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0596-6776308(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农业一科)
监督电话:0596-6785670(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