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段)项目用地的批复
2025-10-31 11:03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漳政地台〔2025〕155号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段)项目用地的请示》(漳台管综〔2025〕15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407号文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2458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水投集团九龙江北溪供水有限公司作为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段)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核定该宗地应缴交划拨用地金额为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叁仟叁佰玖拾陆元陆角贰分(4263396.62元)。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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