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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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一、 职责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商贸、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四)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按要求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和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台商投资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分工

刘志平,男,汉族,1969年1月生,致公党,大学学历,现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三、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汇福路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6-678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