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我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漳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布为我区行政执法主体,具体信息如下:
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咨询或投诉电话 | 门户网站 |
漳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 | 胡小森 |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33号 | 0596-650011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